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承担全国广播电视播出情况、覆盖效果和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视听节目等播出情况监测工作;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开展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信息咨询、技术检测和安全测评等工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海外永久居留权;(2)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广播电视监测监管事业;(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应聘对象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北京生源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部队院校,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岗位类别所要求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本科生应获得国家英语四级(CET-4)、研究生应获得国家英语六级(CET-6)证书;生源地指入读高校前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工作 地点 | 岗位 | 数量 | 学历 | 专业要求 | 生源地 |
北京 | 专业 技术 | 1 | 本科 及以上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 北京 |
应聘者请访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的“公告公示”专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写《监管中心招聘2021年毕业生登记表》(附件)并发送至:《监管中心招聘2021年毕业生登记表》(附件)应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需如实填写,不得漏项(空白处填“无”),并尽量将内容压缩排版为一页打印。要求报名电子邮件的主题和电子附件命名为:姓名-性别-生源地-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其他命名方式的不予受理。电子附件仅限接收Word格式,凡同时发送个人简历、艺术照片、PDF等其他材料的,不予受理。招聘工作按照应聘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和签订协议等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有关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将另行通知。按照招聘程序未达到有关环节要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一)每位考生只能按专业应聘一个岗位类别,身份证件要自始至终完全一致。
(二)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凡重复报名(多次发送邮件的)、弄虚作假、违反本简章规定或要求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四)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一)本次公开招聘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笔试、面试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三)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信息将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五)本公告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86092095(工作日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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